若为集体户口,需提供集体户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口管理部门公章。
(二)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结束后,报考系统将推送初审结果。
(三)打印准考证
笔试前,报考系统将推送《准考证》给考生(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在“首都之窗—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官网、“通州社会建设和民政”公众号上公布笔试安排。
(四)笔试
笔试具体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以笔试公告为准。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及从事社区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能力等。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考生注意:任何考前辅导培训班及复习资料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笔试成绩将在“首都之窗—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官网、“通州社会建设和民政”公众号上进行公示,笔试合格成绩为60分。考生也可登录成绩查询系统,根据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查询笔试成绩。
(五)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六)面试
资格复审通过者可参加面试。面试将全程录像。面试成绩将在“首都之窗—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官网、“通州社会建设和民政”公众号上进行公示,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考生也可登录成绩查询系统,根据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查询面试及综合成绩。
(七)体检和考察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方法计算综合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参加体检人员需到指定医院统一进行体检,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完整的体检报告。体检结果应符合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条件。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同时进行政审考察,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无违法犯罪记录。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由此产生的空缺,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八)拟录用人员公示
拟录用人员信息在“首都之窗—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官网、“通州社会建设和民政”公众号公示五个工作日。
(九)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各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签订服务协议。
四、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考生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件、证书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相应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考生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包含体检报告)。
(二)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相关信息,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公开招聘下一步程序的,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
(三)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考察、体检及未按规定时限报到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
咨询电话:
咨询:010-89588835;010-69551091
监督和投诉:010-69547947
技术支持:010-67808330
咨询时间:09:00–12:00,13:30–17:0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
通州区将组织实施2023年
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
和优秀社区工作者
定向招聘32名事业编制人员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本次定向招聘拟招聘事业编制人员32人,其中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26人,面向优秀社区工作者招聘6人。
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通州区所辖区域范围内各乡镇街道符合招聘条件的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优秀社区工作者。
(二)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廉洁自律,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社区工作经验丰富,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组织认可,群众公认。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北京市户籍。
6.在北京市社区工作年限累计满10年。
7.现任社区党组织书记的,一般要求男性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女性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在社区任职期间个人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满5年。
(2)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个人或所在集体曾获得区级部门及以上表彰奖励。
(3)在社区工作期间至少有三次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
(4)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水平证书。
其他优秀社区工作者,一般要求为中共党员,男性年龄55周岁及以下,女性年龄50周岁及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在社区任职期间个人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曾经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社区服务站站长满5年。
(2)在社区工作期间个人曾获得区级部门及以上表彰奖励。
(3)在社区工作期间至少有三次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
(4)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水平证书。
特别优秀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社区工作者,经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推荐函,年龄可适当放宽。
8.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未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
年龄和任职、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招聘公告发布当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招聘考试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截至招聘公告发布当月)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具有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
(一)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仅可选择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或优秀社区工作者一种类别。报考人员工作社区所属乡镇街道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材料不全不接受报名,原件在现场审核后当场退回。初审通过后,各乡镇街道统一报送审核通过人员报名表及报名材料,进行区级复审。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5日至7月26日。
2.报名地点:报考人员根据其工作社区所在的乡镇街道,去往相应的现场报名处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具体联系方式、地址及办公时间详见附件1。
3.报名要求:请报考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
4.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请根据岗位具体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1)填写完整的《通州区2023年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优秀社区工作者定向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打印一份(手工填写报名表无效),并粘贴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其中诚信声明处须本人手签姓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若报考人员为集体户口,需持集体户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口管理部门公章)。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1寸免冠照片1张(与报名表照片同一底板),背面写清本人姓名、身份证号。
(6)社区任职期间签订的《北京市社区工作者服务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累计年限需满足报名条件。
(7)社区任职期间所有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须由存档部门盖章确认)。
(8)社区任职期间个人或所在集体曾获得区级部门及以上表彰奖励的,须提供表彰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水平证书的,须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报考人员类别为优秀社区工作者的,须提供能够证明其为中共党员的相关材料。
(11)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其它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务必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确保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个人条件符合招聘要求。
(二)
领取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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