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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汇总(20240428)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4-05-04 作者:佚名 浏览量:

01

首都医科大学2024年度事业编制岗位公开招聘(第一批)

一、招聘计划

本批次拟招聘教师9名、专业技术人员5名、管理人员4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首都医科大学2024年度事业编制岗位公开招聘计划表(第一批)》。

二、招聘条件: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创新精神、奉献精神、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具备胜任工作的身体条件。业务素质过硬,具备胜任工作的综合能力。

(三)满足申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并能于2024年年内通过审批办理入职报到。

(四)应聘人员为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毕业生的,须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无补考记录,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硕士毕业生原则上应为199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原则上应为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应聘人员为留学归国人员的,其中非京籍(未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应聘人员须符合北京市落户要求(提交落户材料,具体以北京市人才工作局要求为准)。

(六)应聘人员为博士后研究人员的,须达到设站单位出站要求、取得博士后证书、办结出站手续,其中非京籍(未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应聘人员还应符合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和要求。

(七)社会在职人员须满足户口、档案在京或符合外埠人才引进条件。

(八)应聘人员不得申报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

说明:上述4-7条应聘人员须在正式报到前准备齐全相应报到凭证材料。

三、报名方法:

自公告之日起接受报名,应聘者请登录首都医科大学招聘网站(),按要求填报信息、提交岗位申请。首次登录需先注册账号并完善个人简历信息。本公告招聘计划表中所留邮箱用于问题咨询,仅通过邮箱投递简历报名无效。

四、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5月25日20:00。网站开启时间为每日8:00至20:00。

五、公告原文:

首都医科大学2024年度事业编制岗位公开招聘公告(第一批)

02

北京清华长庚医院2024年应届毕业生(含社会人员)公开招聘(第四批)

一、招聘对象: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含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海外留学归国人员(符合北京市留学人员引进条件),2024年博士后出站人员,或具有相关工作经历人员(北京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工作;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应届生需具有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在425分(含)以上,海外院校英语水平不作要求;在校期间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无补考记录;

(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需符合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的条件;

(五)身心健康,勤奋学习,善于钻研,有良好的沟通能力、组织能力、适应能力,具有高度责任心、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良好的人际关系,吃苦耐劳;

(六)招聘过程中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的政策;

(七)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三、报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四、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10日

五、公告原文:

北京清华长庚医院2024年应届毕业生(含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公告(第四批)

03

2024年北京回龙观医院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

详见招聘岗位信息(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职业道德追求和奉献精神;

(二)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社会人员需具备北京市户籍,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

(五)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报名方法:

北京卫生人才网()—“市属医院公开招聘入口”报名。首次使用时,请进行注册、登录。进入报名页面后,在“招聘活动名称”中选择“北京回龙观医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进行简历填写及选择报考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须保证所填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四、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5月9日

五、公告原文:

2024年北京回龙观医院公开招聘公告

04

怀柔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和回避的有关规定。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

详见附件《怀柔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报名咨询电话见招聘岗位需求表。

年龄计算方法:“25周岁以下”指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方法: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

五、报名时间:

2024年5月7日上午9:00至5月8日下午17:00

六、公告原文:

怀柔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05

北京市金融发展促进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简介、人数及要求详见《北京市金融发展促进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和定向生)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大学毕业生。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不良记录。

(七)符合岗位的任职条件和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报名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需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bfdc_zhaopin@jrj.beijing.gov.cn)。

四、报名时间:

截止到5月11日(17:00前),报名时间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五、公告原文:

北京市金融发展促进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06

北京警察学院2024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民警察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23人,其中在职人员17人,应届毕业生6人。具体岗位信息及资格条件详见《北京警察学院2024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民警察职位计划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一)具有相应较高水平专业能力的社会人员。

(二)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含毕业两年内初次就业的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公安教育事业。

(二)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和能力,高等学历教育各阶段均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高等学历教育各阶段均按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录取;岗位要求专业条件为最高学历所学专业,考生须以主修专业报考,不接受以第二专业或辅修专业报考;考生所取得或即将取得的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中专业名称须一致,颁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须一致。

(三)社会人员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外埠进京人员应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条件。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考生应符合毕业生引进条件。

(四)身心健康,能够胜任繁重艰巨的公安工作。

(五)应当符合人民警察法规定的有关资格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社会人员报名参加本次招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

(八)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执业资质、业绩成果等)应在报名前具备。

(九)具备《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基本素质条件,不得有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情形。此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要求的;

2.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在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3.个人档案存在记载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团)时间、学历学位、经历、身份等“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重要材料缺失、严重失实或篡改造假等问题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方法: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可登录公招网()按要求报名,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使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教育经历从小学填起,须在学校和专业后准确写明各阶段学历层次。个人教育、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

五、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9日9:00至2024年5月12日16:00。

六、公告原文:

北京警察学院2024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民警察公告

◆《成功就业》提醒广大毕业生: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不应以任何名义向求职者收取费用。望大家在求职过程中提高警惕,保护好个人的权益。

◆如内容与官网有出入,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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